南海之滨,风劲潮涌。东方之珠中国香港迎来全球宾朋,共襄合作盛举。
9月24日—26日,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香港举行。来自全球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13个国际组织,40余家中外跨国企业代表共500余人汇聚一堂,共商深化税收征管合作,共话“一带一路”美好未来。
这是一次如约而至的盛会。2019年4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首倡发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致力于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领域协调性、互惠性,共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边税收合作平台应运而生。
这是一次成果丰硕的盛会,与会嘉宾就提高税收确定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多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论坛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达成一系列广泛共识,并发布九项重要成果。
着眼于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行稳致远、走向深入,合作机制提供了最佳平台。五年来,合作机制的“国际朋友圈”不断壮大,从亚欧大陆延伸到非洲、大洋洲和拉丁美洲,随着马尔代夫税务局的最新加入,目前已有37个成员和30个观察员。合作机制各方携手共进、深化合作,架起促进经贸畅通、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合作之桥,展现共建“一带一路”的蓬勃生机与无限活力。
共建共享 搭建多边税收合作之桥
只有共商、共建、共享,才能铺就共同发展的繁荣之路。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深入,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成为应势之举。时间回溯至2019年4月,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古老的中国乌镇召开。论坛期间,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作为成员、22个国家税务部门和国际组织作为观察员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论坛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四个部分构成,旨在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打造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税收业务交流群,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的包容性、可持续发展。
和衷共济,携手同行。五年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从无到有,稳步发展,为国际税收合作打开新空间。作为合作机制的重要品牌活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先后在中国乌镇、哈萨克斯坦(线上)、阿尔及利亚、格鲁吉亚、中国香港成功举办了5届。
前4届合作论坛累计发布《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努尔苏丹行动计划(2022—2024)》等20项重要成果。在刚刚结束的第五届合作论坛上,与会各方达成一系列广泛共识,并发布《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香港行动计划(2025-2027)》等九项重要成果。合作论坛深化了各国税务部门间的交流互鉴,进一步推动完善透明、高效、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合作机制。
格鲁吉亚税务局副局长帕塔·基拉泽在合作论坛上表示,自成立以来,合作机制的声誉大大提升,在全球税务征管界的影响力愈发深远。
互学互鉴 不断壮大跨境合作“朋友圈”
春发其华,秋收其实。站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新十年的起点,税收领域合作正书写新的篇章。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引领下,合作机制各方互学互鉴、共建共享,推动合作机制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涌现出一批国际税务领域广受认可的成果。
五年来,“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多地开花,互学互鉴的“朋友圈”不断壮大——
今年9月初,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设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横琴校区),作为“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的重要教学补充单位,面向葡语国家(地区)财税官员交流学习提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场景教学等多样化的学习资源。近日,在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和合作机制秘书处的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阿尔及尔正式成立,将致力于用法语和阿拉伯语向非洲国家税务官员提供培训。
至此,“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已增至6所,分别位于中国(扬州、北京、澳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以及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截至2024年8月,此前成立的5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已累计组织140余期线上线下培训,培训了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约6000名财税官员。
五年来,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和期刊接连落地,共享共建的“朋友圈”不断扩容。
2020年,合作机制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政策梳理和效应分析。截至今年8月,合作机制官方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24万次,访客遍布175个国家(地区)。公开发行的《“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内容涵盖全球税收资讯、前沿税收理论探讨、各国有益税收实践等方面,成为各国税务部门交流观点、分享经验、展示风采的重要窗口。
互利共赢 铺就共同发展繁荣之路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发起于中国,机遇和成果属于世界。五年多来,中国税务部门协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相关方,推出一系列便利跨境投资贸易的合作举措,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众多企业实实在在受益。
2023年10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推出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海外税收案例库、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和“走出去”税收指引四个知识产品,形成跨境税费服务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依托“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梳理现行有效的51项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举措,更新发布《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产品找人”,2023年累计向超13万户跨境纳税人定向推送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和税收红利账单。
打开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税路通 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题页面,税收条约、税收指南、税收指引、海外案例、跨境问答、全球税讯……涉及跨国企业的知识产品被归纳得十分详细。目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105份国家(地区)税收指南、26个海外案例、50个跨境问答和159条全球税讯。
大道致远,海纳百川。五年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步伐不断迈进,国际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企业“走出去”、外资“引进来”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数据显示,2018年—2023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物贸易从1.9万亿美元增长至2.8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1%,占比由40.6%提高至46.6%。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美元,年均增长5.9%。
互融互促 携手共进
粤港澳深四方签署税收服务合作备忘录
粤港澳大湾区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更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中积极作为。
9月24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的共同见证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共同签署《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下称《合作备忘录》)。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特点,粤深与港、澳分属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税收制度、税收征管体制和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异,在“一国两制”下,三种税收体制如何互融互促,是推进税收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根据合作备忘录,四方将共同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税收服务规则和协作机制对接融通等问题,更好促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着力推进纳税服务协同,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智能的办税体验;加强税收征管协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跨境业务涉税事项办理更加顺畅;加强经验交流,及时分享各方重要税收征管及政策变动信息,持续推动优化税收管理及服务举措;促进人才建设,深入开展常态化交流互鉴,携手培养更多国际化税收专业人才。同时,四方将健全合作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人制度,共同研究和落实相关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拓展合作范围。
香港税务学会会长石咏文指出,《备忘录》的签署不仅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跨境业务涉税事项办理更加高效顺畅,还特别提到四方会加强分享征管经验及最新的技术应用,致力培养更多国际化税收专业人才。
澳门马若龙建筑师事务所大湾区合伙人、澳门建筑协会委员甘燕霞对此充满期待:“我同时经营着内地和澳门的两家公司,这些年来,内地税务部门积极推进跨境办税越来越方便。我非常期待四方税务部门接下来联合推出的服务举措,相信以后跨境办理税费业务会更流畅、更无感。”
从谋篇布局的“规划图”转化为精耕细作的“施工图”,《合作备忘录》将为港澳地区与内地深化税收合作,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税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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